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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在網路上利用網路行銷方法不推銷不拉人不用看人臉色過生活就能夠賺到錢:

文/呂秋遠

歐洲人對於敘利亞難民的態度,在小朋友的照片曝光後,確實有很大的調整,意外的拯救許多家庭。然而,同樣的情況如果發生在台灣,我們會怎麼做?先別急著回答這個問題,先想想你對於市議員鍾小平的提議有什麼看法,應該說,你對於劉耀仁要在艋舺公園架設探照燈,讓街友不得休息(隨後道歉)、應曉薇要求對街友噴水、王正德希望把街友在晚上送到陽明山,白天再放下來散步,而鍾小平要求將街友分級,並且載至陽明山住在組合屋,並協助街友「重返社會」,打造萬華就像101一樣高級,讓街友「自慚形穢的離開」。

關於這些人的言論,你有什麼看法?

看到這些議員的言論竟然有許多人支持,如果大批難民抵達台灣,台灣人是否會支持政府收容這些人?我一點也無法樂觀。這些難民一旦抵達台灣,我們就必須承擔食物、居住、身份、醫療、就業等等的問題,我們之中有許多人對外籍勞工歧視,對本籍街友唾棄,我實在看不出來部分台灣人有什麼資格對敘利亞小孩死在沙灘上說三道四。如果這件事情真的發生在台灣,王正德、鍾小平、劉耀仁、應曉薇與他們的支持者,肯定希望把這些難民關在集中營,擇期遣返居住地,說不定還要分門別類,要求他們對台灣做出貢獻才能吃便當。

成為街友的原因很多,不見得都是好吃懶做。部分街友是因為不喜歡人群與社交、部分街友與家庭疏離、部分街友純粹只是想自由。每個人的考量都不一樣,但是他們並不是因為所謂的不事生產,所以偷搶拐騙。社會上發生的這些治安事件,比例上來說,有多少來自於街友?這不就像是傳統的性傾向歧視,如果偶然有同志情殺事件,媒體一定強調「同志」身份,作為護家盟說嘴的材料。殊不知異性戀情殺事件,每天都在發生。

我們對於街友,瞭解不多,歧視卻不少。

這些人的想法,就是要限制街友的人身自由,強迫他們「重返社會」。然而,我們有什麼權力這麼做?一個人不偷不搶,衣衫襤褸的睡在街頭,他招誰惹誰?非得安個破壞「市容觀瞻」的「罪名」給他?難道一個人沒有睡在街頭的自由?沒有放逐自我的權利?只因為他破壞了市容,讓住民感到「害怕」?我們就得要把這些人集中管理、私行拘禁?

面對街友,我們應該提供他們隨時想回家的管道,但是不應該有任何強迫或壓制的行為。如果我們只能用好吃懶做的刻板印象看待這些人,把他們看做是社會治安的毒瘤,對於本國籍的街友,都這麼殘忍,憑什麼我們有把握可以處理難民問題?當大批難民來台,規模不用像1949年一樣,我們可能就會呼籲政府,把這些難民都推到太平洋,頂多開放曾母暗沙讓他們蓋別墅。

你看了那張小朋友的照片很悲傷嗎?如果是,你為什麼容不下想要自我放逐的同胞?你為什麼還會支持這些議員?難道我們面對遠在天邊的死亡照片,覺得RIP,但看到近在眼前的街友同胞,立刻變成眼不見為淨?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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